2019 第24屆"牽手盃"全國羽球錦標賽規程
主 旨 :為增進夫妻身心健康,培養夫妻情感及默契,共享夫妻羽球運動樂趣
及家庭和樂,同時,也嚮應教育部體育署,推展全民運動,提昇國民
生活品質,促進家庭生活幸福美滿為目的.
一.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體育總會、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二.主辦單位: 臺灣羽球運動健康協會
三.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四.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12月01日(星期日)
五.比賽地點: 台北體育館七樓 (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0號)
六.參賽資格 : 凡戶口登記為合法夫妻,家屬及熱愛羽球愛好者, 均可報名參加.
七.比賽組別 : A.夫婦組:以先生年齡為準
30歲組: 30歲 - 34歲
35歲組: 35歲 - 39歲
40歲組: 40歲 - 44歲
45歲組: 45歲 - 49歲
50歲組: 50歲 - 54歲
55歲組: 55歲 - 59歲
60歲組: 60歲 - 64歲
65歲組以上:
B.家庭組: 以父、母年齡為準
(父子、父女、母子、母女)
30歲組: 30歲 - 39歲
40歲組: 40歲 - 49歲
50歲組: 50歲 - 59歲
60歲組以上
C.兒童組:男童雙打;女童雙打 (男生不可報女生組, 女生不可報男生組)
U8組: 八歲(含)以下
U10組: 十歲(含)以下
U12組: 十二歲(含)以下
註:計算年齡方式:108年-出生年
八.報 名: A.報名地點 : 臺灣羽球運動健康協會
地址 : 103 台北市民權西路144巷5弄5號2樓之3
電話: (02)2553-7850
聯絡人: 林瞳霓小姐
B.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8年11月01日(星期五)止
如果達到上限隊伍,大會則提前截止報名並公告於
台灣羽球運動健康協會臉書社團,不另行通知
C.互 助 費: 1. 每人每項$400元 (一項400元/人,兩項800元/人)
2. 大會在賽前統計參賽正確人數,以便計算參加獎及中餐(便當),
獎盃,獎品,..等整理,所以希望,在報名之同時,一併附上互助費
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報兩項也只領一份)
D.報名方式: 可 Email至airshuttle1989@gmail.com索取報名表,
註明2019牽手盃報名表或
上臉書台灣羽球運動健康協會臉書團下載報名表
(1) E-mail報名後,請致電02-25537850 林小姐
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2) 大會將於108年11月03日 -11月05日將各組參賽名單
公告於臉書粉絲團:台灣羽球運動健康協會若參賽名單有疑義,
請來電02-25537850更正
(3)互助費可用ATM轉帳
轉帳之後,請來電確認 02-25537850
合作金庫(代號006) 帳號:5126-717-616148 (大同分行)
戶名:台灣羽球運動健康協會
E.報名手續: 1.家庭組每人限報一項
2.其他組限報兩項 例:夫妻組一項+家庭組一項
3.謝絕電話報名.
4.謝絕現役國手、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曾認定之甲組球員
及45歲(含)前退役國手報名.
九.比賽用球 : 天梭羽球 AIRSHUTTLE
十.電腦抽籤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08日(星期五)
電腦抽籤結果與賽程將於11/23(星期五)公告於,
臉書粉絲團:台灣羽球運動協會
十一.競賽辦法 : A.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新制比賽規則.
B.各組比賽均以一局定勝負, 每局以31分計算,16分換邊,"平"不加分
(如組數過多將採每局25分計算,13分換邊,"平"不加分)
* 循環賽積分計算方式:勝隊得2分, 敗隊得1分, 棄權得 0 分
* 二隊積分相等時, 勝者為勝。
* 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則以相關隊總得分多者為勝,若相關
二隊總得分相等時,勝者為勝。
* 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如有棄權情事,該隊即不得晉級,以端正運動風氣!
(其相關比賽之成績均不以計算)
C.各組比賽視參加隊數多寡決定採取分組循環賽或淘汰賽
D.大會基於信任原則,授理報名時不主動審核選手資格
報名時請詳讀資格限制, 請參加比賽者務必攜帶附有照片之證件
,以資證明身分、若需驗證請於賽前向當場裁判提出
,請抗議者於五分鐘內提出自備佐證提出,若提不出證明身份者,
以棄權論.證件如:身分證…等
E. 參加比賽時間超過五分鐘不出場以棄權論. (以比賽場地 掛鐘為準
F. 如遇特殊事故, 必須改期或補賽時, 由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
參賽者不得異議
G. 參賽球員需身體健康,自願參賽者,在比賽期間發生身體不適之情況,
責任請自負。
H. 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I. 請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人身險
J. 本活動已投保三百萬公共意外責任險
K. 其它未規定事項由大會另行公佈實施.
L. (1) 八組以上,取優勝四名 (三、四名並列)
(2) 六至七組,取優勝三名
(3) 四至五組,取優勝二名
(4) 三組,取優勝一名
十二.獎品: 創辦人林省吾夫婦 提供
十三.午餐: 創辦人林省吾夫婦 提供
獻給 "牽手盃" 參賽夫婦
雙雙 對對
恩恩 愛愛
和和 氣氣
快快 樂樂
健健 康康
享受 "牽手盃" 羽球賽
創辦人:林省吾夫婦 共勉之
2019年8月19日 星期一
108年全國高中盃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108年全國高中盃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教育部體育署 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80024884號函核准
ㄧ、宗 旨:為提升我國羽球競技運動發展,選拔優秀選手,特舉辦本賽事。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高雄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嘉義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嘉義市體育場。
六、贊助單位: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6日(週六)至11月02日(週六)。
八、比賽地點:嘉義市立港坪運動公園體育館(嘉義市西區大同路320號)
九、比賽項目:
(一)團體賽:1.男子組 2.女子組。
(二)個人賽:1.男子單打 2.男子雙打 3.女子單打 4.女子雙打。
十、參加資格:
(一)各校參與團體賽,各隊選手人數最少需四人,唯最多不得超過十人,(領隊、管理各
1名、教練至多3名);各選手參與團體賽限報一隊,參與個人賽,限報一項。
(二)以學校名稱組隊參加﹝限同校學生,轉學未滿一年者不得代表該校參與團體賽及個
人賽﹞,選手須以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或學校統一開據證明為憑。
(三)女性選手不得參加男子組比賽,男性選手亦不得參加女子組比賽。
十一、報 名: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 9月13日(週五)17:00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tinyurl.com/y3lrx6q6
(三)報名結果:一律上網公告,如有問題請MAIL至shuncheng130@gmail.com。
(四)匯款資料填報:https://reurl.cc/qe3z0 (請各單位匯款後,上網填報資料,以利本會稽
核報名費銷帳作業)。
(五)報名費用:
1.團體賽:每隊新臺幣3,000元。
2.個人賽:單打每人新臺幣700元、雙打每組新臺幣900元。
註:如已報名並於抽籤前因故未能參賽者(需正當理由及提出相關證明),所繳報名費於扣
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將退還部分報名費。
(五)繳費方式:
1.由永豐銀行各分行取無摺存款單直接存入(存款人請寫”高中盃-單位+匯款人”),免
手續費。
2.由其它金融機構採存簿電滙入戶(存款人請寫”高中盃-單位+匯款人” )。
3.不接受金融卡轉帳及郵局劃撥繳費。
4.存入戶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5.存入銀行帳號:土地銀行(代號005)/ 長安分行;帳號:008-001-085396。
十二、比賽用球: 優乃克比賽級羽球(AS-30)。
十三、抽 籤:
(一)108年10月02日(週三)下午14:00於「本會」舉行,不到者由「本會」代抽,
不得異議。
(二)種子之分配:
團體賽:1.上屆各組前八名之隊伍為會內賽種子(當會內賽種子不足時,由上屆各
組九-十六名之隊伍抽籤遞補之)。
2.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選手為資格賽種子。
個人賽:1.上屆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當會內賽種子不足時,由上屆各
組九-十六名之隊伍抽籤遞補之)。
2.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選手為資格賽種子。
3.甲組球員。
十四、比賽辦法:
(一)本比賽採用「本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聯」最新規則)。
(二)團體賽:比賽採單打三點加雙打二點共五點,勝三點為勝,選手不得兼點(同一人不
得兼任同一場比賽之單、雙打);各組比賽出場順序為單、單、雙、雙、單,各點比
賽均採「世界羽聯」21分,三局二勝定勝負;大會有權調整出場順序,必要時得拆
點同時進行比賽,球隊不得異議。
(三)個人賽:每人限參加一項,不可兼任單打及雙打;各組比賽均採「世界羽聯」21分,
三局二勝定勝負。
(四)賽制:團體賽:資格賽採循環賽制。
會內賽採單淘汰賽制。
個人賽:一律採單淘汰賽制。
(五)如採循環賽制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若相等則以下列局數計算之。
(2)(勝局和)-(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下列分數計算之。
(3)(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六)各參加比賽單位,團體賽比賽前30分鐘應填寫出場名單,提交大會競賽組。
(七)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
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
2.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空點過半即喪
失參賽資格。
3.若有資格不符之選手,取消該選手出賽資格。
(八)本賽程經抽籤排定後,於賽前一週公布於本會網站。
(九)選手應遵守本競賽規程、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即取消比
賽資格:
1.比賽時間逾5分鐘不出場者,或無故棄權者(以球場掛鐘為準)。
2.有放水或打假球者。
3.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
4.未攜帶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正本,無法證明本人者。
(十)選手於參賽期間因病(傷)無法出場者,如檢附公立或區域等級以上醫院之診斷
書,得保留已賽之賽事成績。
(十一)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佈調整,參賽選手務必
遵守。
(十二)如遇抗議情事,抗議者須於事實發生30分鐘內提正式抗議書並繳交新臺幣貳仟元
保證金予大會,審判委員會召集人應立即召開審判委員會開會審議,審議結果為
最終判決,不得再行抗議,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抗議不成立,保證金不退回。
十五、領隊會議:108年10月26日(週六)下午15:00 (嘉義市立港坪運動公園體育館)。
裁判會議:108年10月27日(週日)上午08:00 (嘉義市立港坪運動公園體育館)。
十六、獎 勵:
(一)各組優勝隊伍由大會頒發獎盃(前三名)及獎狀。
(二)獎狀之發放標準如下:
1.前三名得獎單位,每位選手及教練皆頒發獎狀乙紙。
2.並列第五名之得獎單位,每位選手及教練皆頒發獎狀乙紙。
十七、罰 則:凡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者,取消該隊/該選手之比賽資格及所得之名次,其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並禁止參與所有本協會主辦之賽事一年。
十八、所有單位須派員參加領隊會議,賽會細則將於領隊會議公告,若未參與之單位不得提出
異議。
十九、本次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乙式。
二十、本規程由大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教育部體育署 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80024884號函核准
ㄧ、宗 旨:為提升我國羽球競技運動發展,選拔優秀選手,特舉辦本賽事。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高雄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嘉義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嘉義市體育場。
六、贊助單位: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6日(週六)至11月02日(週六)。
八、比賽地點:嘉義市立港坪運動公園體育館(嘉義市西區大同路320號)
九、比賽項目:
(一)團體賽:1.男子組 2.女子組。
(二)個人賽:1.男子單打 2.男子雙打 3.女子單打 4.女子雙打。
十、參加資格:
(一)各校參與團體賽,各隊選手人數最少需四人,唯最多不得超過十人,(領隊、管理各
1名、教練至多3名);各選手參與團體賽限報一隊,參與個人賽,限報一項。
(二)以學校名稱組隊參加﹝限同校學生,轉學未滿一年者不得代表該校參與團體賽及個
人賽﹞,選手須以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或學校統一開據證明為憑。
(三)女性選手不得參加男子組比賽,男性選手亦不得參加女子組比賽。
十一、報 名: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 9月13日(週五)17:00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tinyurl.com/y3lrx6q6
(三)報名結果:一律上網公告,如有問題請MAIL至shuncheng130@gmail.com。
(四)匯款資料填報:https://reurl.cc/qe3z0 (請各單位匯款後,上網填報資料,以利本會稽
核報名費銷帳作業)。
(五)報名費用:
1.團體賽:每隊新臺幣3,000元。
2.個人賽:單打每人新臺幣700元、雙打每組新臺幣900元。
註:如已報名並於抽籤前因故未能參賽者(需正當理由及提出相關證明),所繳報名費於扣
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將退還部分報名費。
(五)繳費方式:
1.由永豐銀行各分行取無摺存款單直接存入(存款人請寫”高中盃-單位+匯款人”),免
手續費。
2.由其它金融機構採存簿電滙入戶(存款人請寫”高中盃-單位+匯款人” )。
3.不接受金融卡轉帳及郵局劃撥繳費。
4.存入戶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5.存入銀行帳號:土地銀行(代號005)/ 長安分行;帳號:008-001-085396。
十二、比賽用球: 優乃克比賽級羽球(AS-30)。
十三、抽 籤:
(一)108年10月02日(週三)下午14:00於「本會」舉行,不到者由「本會」代抽,
不得異議。
(二)種子之分配:
團體賽:1.上屆各組前八名之隊伍為會內賽種子(當會內賽種子不足時,由上屆各
組九-十六名之隊伍抽籤遞補之)。
2.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選手為資格賽種子。
個人賽:1.上屆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當會內賽種子不足時,由上屆各
組九-十六名之隊伍抽籤遞補之)。
2.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選手為資格賽種子。
3.甲組球員。
十四、比賽辦法:
(一)本比賽採用「本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聯」最新規則)。
(二)團體賽:比賽採單打三點加雙打二點共五點,勝三點為勝,選手不得兼點(同一人不
得兼任同一場比賽之單、雙打);各組比賽出場順序為單、單、雙、雙、單,各點比
賽均採「世界羽聯」21分,三局二勝定勝負;大會有權調整出場順序,必要時得拆
點同時進行比賽,球隊不得異議。
(三)個人賽:每人限參加一項,不可兼任單打及雙打;各組比賽均採「世界羽聯」21分,
三局二勝定勝負。
(四)賽制:團體賽:資格賽採循環賽制。
會內賽採單淘汰賽制。
個人賽:一律採單淘汰賽制。
(五)如採循環賽制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若相等則以下列局數計算之。
(2)(勝局和)-(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下列分數計算之。
(3)(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六)各參加比賽單位,團體賽比賽前30分鐘應填寫出場名單,提交大會競賽組。
(七)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
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
2.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空點過半即喪
失參賽資格。
3.若有資格不符之選手,取消該選手出賽資格。
(八)本賽程經抽籤排定後,於賽前一週公布於本會網站。
(九)選手應遵守本競賽規程、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即取消比
賽資格:
1.比賽時間逾5分鐘不出場者,或無故棄權者(以球場掛鐘為準)。
2.有放水或打假球者。
3.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
4.未攜帶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正本,無法證明本人者。
(十)選手於參賽期間因病(傷)無法出場者,如檢附公立或區域等級以上醫院之診斷
書,得保留已賽之賽事成績。
(十一)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佈調整,參賽選手務必
遵守。
(十二)如遇抗議情事,抗議者須於事實發生30分鐘內提正式抗議書並繳交新臺幣貳仟元
保證金予大會,審判委員會召集人應立即召開審判委員會開會審議,審議結果為
最終判決,不得再行抗議,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抗議不成立,保證金不退回。
十五、領隊會議:108年10月26日(週六)下午15:00 (嘉義市立港坪運動公園體育館)。
裁判會議:108年10月27日(週日)上午08:00 (嘉義市立港坪運動公園體育館)。
十六、獎 勵:
(一)各組優勝隊伍由大會頒發獎盃(前三名)及獎狀。
(二)獎狀之發放標準如下:
1.前三名得獎單位,每位選手及教練皆頒發獎狀乙紙。
2.並列第五名之得獎單位,每位選手及教練皆頒發獎狀乙紙。
十七、罰 則:凡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者,取消該隊/該選手之比賽資格及所得之名次,其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並禁止參與所有本協會主辦之賽事一年。
十八、所有單位須派員參加領隊會議,賽會細則將於領隊會議公告,若未參與之單位不得提出
異議。
十九、本次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乙式。
二十、本規程由大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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