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4日 星期三

108年臺北市議長盃羽球聯誼賽競賽章程

108年臺北市議長盃羽球聯誼賽競賽章程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X2ONP9rr_mnKyXJXFc7A-ofNdmCfgwbx
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8.◎.◎.北市體競字第108◎◎◎◎號函
一、 宗    旨:為響應政府運動人口倍增計劃、提倡市民正當休閒體育活
          動、鍛鍊體魄、推廣並普及羽球運動為目的。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議會、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 贊助單位:勝利體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芳俊國際有限公司。
五、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7-8日(星期六、日)
六、 比賽地點: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7樓(臺北體育館7樓羽球館)
七、 比賽組別:
               (1)男子雙打  (2)女子雙打  (3)混合雙打
               (20-30歲組)(31-36歲組)(37-42歲組)(43-48歲組)
               (49-54歲組)(55-60歲組)(61-65歲組)(66歲組以上)
     ※年齡以身份證為憑(例如:中華民國108年減68年次等於40歲)
八、社會組參加資格:
1凡居住或工作於臺北市愛好羽球運動者均可報名參加。
2各組之參賽,均可降齡但不得越齡,若該年齡層組別報名隊數少於五隊將予以取消或合倂至前一年齡層組別,參賽球友不得異議(61歲組以上不限組數)。
3每人僅限參賽兩項且不得於同一組別重複報名同一項目(例:男雙亦可報混雙)。
4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認定之甲組球員年滿50歲可搭配1名報名參加。
九、報名手續:
(一) 日期:即日起至 10 月8日(星期二)下午五時以前截止,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會(下午13:30起)
(二) 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191號2樓
電話:02-2657-2729    傳真:02-2657-2306
e-mail:tba2996@yahoo.com.tw
(三) 報名費:(1)每項雙打600元報名費請於報名時一并繳交(如郵寄報名,匯票抬頭請填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報名時未繳交報名費者,恕不編排其賽程。
        (2)報名單以掛號郵寄或親自至主辦單位報名,謝絕傳真報名。
        (3)報名單務必填寫通訊處、電話、e-mail及傳真號碼並指定聯絡人,不以其他方式通知比賽時間。
十、抽籤:
(一)日期:108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二 )下午2 時
(二)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191號2樓
十一、用球:VICTOR勝利比賽用球(B-01新比賽級)
十二、比賽方法:
(一) 比賽賽制:視參加報名隊數決定,於抽籤時宣布,比賽均採最新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比賽辦法。
(二) 採比分25分制不加分(球落地即得分,13分換邊)
(三) 比賽日期由大會預先安排,各隊抽籤排定後,不得請求更改或退費。
(四) 參賽選手逾時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
(五) 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本會競賽組宣佈,各隊務必遵守。
(六)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七) 為免除冒名頂替糾紛起見,球員於參加比賽時,務必攜帶身分證正本或貼有相片,以證明身分及年齡之證件正本,以備查驗,如提不出者,以棄權論。
(八) 循環賽時,積分算法:
1. 勝1場得2分,敗1場得1分,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為勝。
2. 2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 3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1)總勝分和 除以 總負分和 之商,大者為勝(2)若再相等,則由裁判之抽籤決定定之。
十三、獎勵辦法:各組報名參賽隊數在十隊以上(含),取優勝4名、八隊(含)取優勝3名,由大會頒發第1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狀、獎品,第2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獎品,第3名以下獎狀、獎品,五隊(含)取優勝2名,由大會頒發獎狀、獎品。
十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由執行單位修訂公布之,實施時亦同。


108 年豐原區主委 盃全國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108 年豐原區主委 盃全國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http://tcfy.ef-info.com/
一、宗 旨:倡導全民運動,提昇羽球風氣,切磋球技,增進情誼。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體育會、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體育會羽球委員會、順譽世界企業有限公司-台灣
分公司 。
五、協辦單位:豐東羽球館、后綜高中、豐原國中。
六、比賽日期:108 年 10 月 25 日~10 月 27 日(星期五、六、日)。
 ※10 月 25 日預備日。
 ※10 月 26 日預計安排國小組(四、五、六年級單打)。
 ※10 月 27 日預計安排國小組(四、五、六年級雙打)、社會組。
七、比賽地點:豐東羽球館(臺中市豐原區豐東路 576 號)
 TEL:04-25261495 。
八、比賽組別:
(一)國小組
 1.國小四年級男生單打 2.國小四年級男生雙打
 3.國小四年級女生單打 4.國小四年級女生雙打
 5.國小五年級男生單打 6.國小五年級男生雙打
 7.國小五年級女生單打 8.國小五年級女生雙打
 9.國小六年級男生單打 10.國小六年級男生雙打
 11.國小六年級女生單打 12.國小六年級女生雙打
(二)社會組
 1.公開組男子單打 2.公開組男子雙打
 3.公開組女子單打 4.公開組女子雙打
 5.公開組混合雙打 6.男子 25 歲組雙打
 7.女子 25 歲組雙打 8.混合 25 歲組雙打
 9.男子 30 歲組雙打 10.女子 30 歲組雙打
 11.混合 30 歲組雙打 12.男子 35 歲組雙打
 13.女子 35 歲組雙打 14.混合 35 歲組雙打
 15.男子 80 歲組雙打 16.女子 80 歲組雙打
 17.混合 80 歲組雙打 18.男子 90 歲組雙打
 19.女子 90 歲組雙打 20.混合 90 歲組雙打
 21.男子 100 歲組雙打 22.女子 100 歲組雙打
 23.混合 100 歲組雙打 24.男子 110 歲組雙打
 25.女子 110 歲組雙打 26.混合 110 歲組雙打
 27.男子 120 歲組雙打 28.女子 120 歲組雙打
 29.混合 120 歲組雙打 30.男子 130 歲組雙打
31.女子 130 歲組雙打 32.混合 130 歲組雙打
九、參加資格:
 (一) 國小組:歡迎各縣市國小學生報名參加,每人限報兩項。
 ※個人賽雙打限同校學生。
 (二)公開組男、女單打,不限資格,歡迎踴躍挑戰。
 (三)公開組男、女雙打、混合雙打,限搭配一位甲組球員參加。
(四)社會個人組雙打:每人限報兩項。
※謝絕全國甲組球員參加,年滿 40 歲(含)以上除外,
※計算方式,民國 71 年次,經年次相減後為 37 歲(108-71=37)。
※可以降齡參加,不可越齡參加,女生可以打男生組。
1.男、女子及混合雙打 25 歲組:限 25 歲以下。
2.男、女子及混合雙打 30 歲組:限 26 歲~30 歲。
3.男、女子及混合雙打 35 歲組:限 31 歲~35 歲。
4.兩人相加 8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36 歲。
5.兩人相加 9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40 歲。
6.兩人相加 10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45 歲。
7.兩人相加 11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50 歲。
8.兩人相加 12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55 歲。
9.兩人相加 13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60 歲。
 (五)屬同一組別,不得重複報名,重複報名者,以第一次出場時為其歸屬。
 (六)參加比賽之球員,應攜帶相關證件(身份證、在學證明、在職證明、相
關證明文件)以備隨時查驗,如對比賽有抗議情事者,請於賽前提出,
賽中、賽後恕不受理,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賽者以棄權論。
十、比賽方式:大會有權更改賽制或取消該組比賽,不得異議。
(一)國小組:每局以 21 分決勝負,11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二)社會組:預賽每局以 21 分決勝負,11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決賽每局以 30 分決勝負,15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十一、比賽制度:視參賽隊伍多寡決定。
十二、獎勵:頒發獎狀及兌換劵,以資鼓勵。
1.兌換劵以 Bonny 系列等值產品兌換為限,如欲兌換超值產品,需以現
 金補足差額,如有兌換不足額,不得要求退換現金。
 2.兌換劵之使用,以本次比賽期間為限(10 月 25、26、27 日),
逾期無效。
 3.各組獎勵如下:
組 別 冠 軍 亞 軍 季 軍 第五~八名
學生個人單打
1,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8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6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獎狀
學生個人雙打
2,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1,5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1,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獎狀
社會個人雙打
3,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2,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1,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獎狀
公開組單打
3,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2,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1,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獎狀
公開組雙打
4,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3,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2,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獎狀
十三、報名辦法:完成報名後,不得要求退費。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8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23:59 截止。
 (2)報名費:單打 400 元,雙打 500 元。
 (3)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http://tcfy.ef-info.com/
 ※報名截止後 2 天,本會會公告名單在豐原區羽球委員會臉書粉絲專頁
 及豐原區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Facebook(臉書)社團,如有疑問及錯誤,
 請在公告後 2 天內聯絡聯絡人更正。
 聯絡人:總幹事-劉佳城 電話:0923148377
 副總幹事-陳月品 電話:0932528655
 副總幹事-劉彥男 電話:0923506848
 (4)繳費方式:
1.由台北富邦銀行各分行取無摺存款單直接存入(存款人請寫”豐原
主委盃-單位+匯款人)。
2.由各金融機構電匯採存簿電匯入戶(存款人請寫”豐原主委盃-單位
 +匯款人)。
3.不接受郵局劃撥繳費及金融卡轉帳。
4.存入戶名:豐原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謝志忠
5.存入帳號:台北富邦銀行(代號 012)豐原分行,帳號:680102316216。
十四、抽籤日期:民國 108 年 10 月 5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在豐東羽球館
抽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五、比賽用球: 比賽級用球。
十六、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實行之最新規則。
十七、申訴:合法之申訴於事實發生後 30 分鐘內提出,由單位領隊或指導以書
面簽名之申訴書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繳付保證金壹仟元,經審判
委員之判決為終決,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效時,沒收保證金,充當大
會獎品。
十八、附則: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

108年臺北市中正盃羽球錦標賽競賽章程

108年臺北市中正盃羽球錦標賽競賽章程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0B3F4lEjawytdYWFERVJQYlFaRDA?fbclid=IwAR2_qfUBR3hMS03qtBtGVzk68haJP6O2x8sJ03YAlxwDNF7CRj2nXIcNkvY
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8.0.00北市體輔字第108000000號函辦理
一、宗    旨: 為響應政府運動人口倍增計劃,提倡國民體育,鍛鍊體魄,推廣並普及羽球運動為目的。
二、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三、主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
五、贊助單位: 勝利體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東易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六、日    期: 中華民國108年12月8日(星期日)起至12月13日(星期五),共6天。
七、地    點: 臺北體育館7樓羽球館(南京東路四段10號)
八、比賽分組:
(一)團體賽:
 1.高中男子組    2.高中女子組    3.國中男子組
 4.國中女子組    5.六年級男生組   6.六年級女生組
 7.五年級男生組  8.五年級女生組   9.四年級男生組
10.四年級女生組
(二)個人賽:(單、雙打)
 1.高中男子組    2.高中女子組       3.國中男子組
 4.國中女子組    5.小六男子組       6.小六女子組
7.小五男子組    8.小五女子組       9.小四男子組
10.小四女子組
九、參加資格:
(一) 凡就學高中(職)以下(含國中、國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甲組球員可代表學校參加團體賽,但請勿報名個人賽乙組。
十、報名手續:
(一)日  期:即日起至108/10/4日下午五時以前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會。
(二) 地  點: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91號2樓
電  話:02-2657-2729(0918-811-000李先生);傳真:02-26572306
e-mail:tba2996@yahoo.com.tw
(三)報 名 費: 團體賽每隊新台幣1200元、個人賽單打每組400元、雙打每組600元,報名費請於報名時繳交。(如郵寄報名費,匯票抬頭: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報名時未繳交報名費者,恕不編排其賽程)
(四) 報名單格式已改為EXCEL檔案,電腦繕打後印出紙本,以掛號郵寄或親自至主辦單位報名(下午13:30),謝絕傳真報名。另務必將電子檔以e-mail方式傳送至本會電子信箱e-mail:tba2996@yahoo.com.tw
(五) 為求資料正確,並簡化作業報名表務必請以電腦繕打,並依格式完整填寫相關資料,賽程將以e-mail通知。
(六) 每人最多限報2項(若參加團體賽,僅可再報1項個人賽),如果未報名參加團體賽可報名參加2項個人賽,惟賽程時間衝突必須選擇其中一項比賽。
(七) 個人賽部份如同校人員不足亦可跨校組合。
十一、抽    籤:
(一) 日期:108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
(二) 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91號2樓(同報名地點)
十二、用    球:VICTOR勝利比賽用球(B-01比賽級)
十三、比賽方法:
(一) 比賽賽制: 團體賽及個人賽均採單淘汰制。
(二) 比賽採用最新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比賽辦法。
(三) 比賽日期由大會預先安排,各隊抽籤排定後不得要求更改或退費。
(四) 參賽選手逾時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以球場掛鐘為準)。
(五) 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本會競賽組宣佈,各隊務必遵守。
(六)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七) 為免除冒名頂替糾紛起見,務請攜帶相關文件或證件(學生請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如現場提不出者,以棄權論。
(八) 團體賽程結束後再進行個人賽, 團體賽採雙、單、雙三點制,排點順序不得輪空,比賽勝二點即判獲勝(未賽之一點不實施),不可兼打,出賽名單於賽前30分鐘提出,逾時以棄權論(依球場掛鐘為準)。
(九) 個人賽採三戰二勝21分決勝負,若20分平分時以先勝2分者勝。
(十) 國小團體賽已區分男、女及四、五、六年級,惟男生組人數不足時同年級之女生可遞補男生之缺額(以偏鄉學校國小為主),如團體人數足夠,以同性別出賽為主,不得誇組參賽,如經查獲或經對方抗議則取消比賽資格。
(十一) 團體賽每隊報名員額最多以7人為限。
十四、防護站免費提供基本防護與基本傷口處理,如需運動貼布、肌力貼布及各部位護具均請運動員自備,由防護員代為包紮固定。
十五、領隊會議: 時間和地點於通知賽程時一倂通知
十六、抗議:各隊如有抗議事件,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由教練以書面正式提出抗議書及保證金壹仟元送達大會審查,以本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抗議不成保證金沒收)。
十七、獎勵:
(一) 由大會頒發團體賽冠、亞、季軍獎盃、獎狀、獎品,個人賽頒發前三名獎牌、獎狀、獎品,四~八名獎狀。
(二) 參加隊數在七隊以上,取優勝三名;六隊以下取二名;未達四隊參加由大會決定是否辦理該組比賽。
(三) 由大會頒發團體賽隊伍冠、亞、季軍教練2名,個人賽組前三名教練1名獎狀(以報名表單教練欄位登錄之教練為準)。
十八、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將由主辦單位修訂公布之,實施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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