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108年第七屆文山盃團體羽球挑戰賽

108年第七屆文山盃團體羽球挑戰賽
一、目   的:提倡國民體育,鍛鍊體魄,推廣並普及羽球運動為目地。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中國青年救國團。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臺北市文山區體育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文山區體育會羽毛球委員會、極騰運動護具、愛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賽程規劃執行:極騰運動Greaten Sports
六、報名資訊:即日起至:108年11月13日晚上九點止。
七、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報名完畢請至文山運動中心繳交報名費方完成報名。
八、名單公佈: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
九、抽籤日期:108年11月20日(星期三)
十、賽程公佈:108年11月27日(星期三)
十一、  比賽日期:108年12月14、15日(六、日)
十二、比賽地點: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6樓多功能球場(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22號)。
十三、報名注意事項:
1.參賽選手資格經名單公告後若有任何疑慮,抗議方請在名單公告後三日內提出並提供舉證資料,被抗議球員須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提出有效證明,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不得參加比賽。
2.現場僅接受選手身分核對,核對身分時,雙方選手請提供有照片及出生年月日之身分證件正本以備查驗。
3.各單項報名少於3隊,將予以合併或取消。
4.若遇賽程無法於原定比賽日期完成時,主辦單位有權將賽事分兩週或兩館開打之權利,參賽選手可選擇退費或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比賽。
十四、報名費:(團體組每隊贈送參加獎八個,請於報到時領取,親子組則每人贈送一個)
1.親子組每人100元
(參加本中心當期羽球研習營者及其家長,憑當期上課證,免付報名費)。
2.團體組每隊900元。
請於截止日(108年11月13日晚間九點)前至本中心一樓櫃台繳交報名費,逾期則視同報名無效並由備取隊伍遞補。
十五、 參加資格:(大會基於信任原則,受理報名時不主動審核選手資格,麻煩請詳讀以下資格限制)
1.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加報名民國73年出生,即為108-73=35歲,應報青壯年組。
2.依照身分證實際年齡參賽(不得降齡及跨齡)。
3.每人可報名二組,例如:一般團體組及機關團體組;機關團體組及親子組【個人不得同時報名同組、同項競賽】,“參加獎金組者限報一組”。
4.中華羽協甲組限報名獎金組,每隊限二名甲組,場上隊伍年齡加總需超過175歲。
5.曾為大學體保生資格認定(中華民國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羽球賽競賽參加公開組球員),不得參加報名一般團體組
6.105年~108年「全國羽球排名賽前八」乙組球員,限報獎金組。
7.機關團體邀請組需以同機關或同公司為認定,並請於報名表附上服務證明或職員證證明。
8.機關團體邀請組,謝絕各協會以會員資格報名參加。
十六、組別:中心將視報名情況增減各組上限(不得兼點,女生可以打男生點)
(團體賽出場順序第一點男雙第二點混雙第三點男雙,三點均須完賽)
1.獎金組(每隊限二名甲組,場上隊伍年齡加總需超過175歲)(限4隊,依報名順序備取)。
2.機關團體邀請組(不分齡)(限 9隊,依報名順序備取)。
3.一般團體組(每組限9隊,依報名順序備取)
a.青少年組:13歲~15歲(含)團體組。
b.青年組:16歲~22歲(含)團體組。
c.青壯年組:23歲~39歲(含)團體組。
d.壯 年 組:40歲~54歲(含)團體組。
e.花甲壯年組:54歲以上(含)團體組。
4.親子組(各組限9,依報名順序備取)
a.國中組:1-父子(女)組、2-母子(女)組。
b.國小組:
  *國小一~三年級組:1-父子(女)組、2-母子(女)組。
  *國小四~六年級組:1-父子(女)組、2-母子(女)組。
十七、競賽辦法:
1. 本賽事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球聯盟新制所訂規則)。
2.團體組每隊至少6-8名球員,團體賽出場順序第一點男雙;第二點混雙;第三點男雙(不得兼點,女生可以打男生點),須按照競賽規程指定點數安排出賽名單,若有違反以棄權論,三點皆須完賽
3.本比賽採用一局25分制,13分交換場地,雙方24平分不加分、不延長。
4.賽制採循環賽或淘汰賽,將視參賽隊數決定。
5.名單公告後,不得再更改選手名單,現場僅提供名字誤植修正
6.選手務必攜帶有照片及出生年月日之身分證件正本以備查驗。
7.各比賽單位,應於比賽前30分鐘領取出賽名單,並於比賽前20分鐘送交競賽組。
8.逾出賽時間5分鐘不出場者(依現場掛鐘為主),以棄權論,如有棄權情事,該隊在該組別項目之後的比賽,仍可繼續完賽,但其成績不予以計算,且不得再參加晉級,以端正運動風氣。
9.團體賽計分方法如下:
 (1)以三點加起來的總分多者為勝
 (2)如總得分相等時,則以獲勝點數多者為勝。
 (3)如遇第三點皆棄權,總得分相同,獲勝點數亦相同時,則由裁判長(大會)抽籤決定之。
10.如採循環賽時,分數算法如下:
 (1)以該循環小組最後所有場次總得分數加總多者為勝。
 (2)如兩隊總得分相同時,勝者為勝。
 (3)如三隊以上總得分相同時,則以『相關隊伍』獲勝點數多者為勝。若有其中兩隊獲勝點數相同時,則勝者為勝。
 (4)如獲三隊數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大會)抽籤決定。
11.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分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比賽開始後,不得再對選手資格提出異議。
 (2)若有人員未到齊列隊,以該點棄權論,比數為25:0
 (3)若出賽選手不足或比賽期間若因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時,亦不得兼點,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以該點棄權論,比數為25:0
 (4)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空點過半即喪失參賽資格。
12.不服從裁判長、裁判之判決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取消比賽資格。
13.各球員重複報名,並未能於賽程抽籤前確定其歸屬者,該球員即以第一次實際代表出賽之球隊為其歸屬。若其以同名同姓提出抗辯,應自行向大會提出證明,否則大會得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14.有關冒名頂替情形,應於該場開賽前提出身分查驗,經大會查證後以棄權論。若經查證選手為冒名頂替者,喪失其參賽資格,其獲得名次從缺論。
15.如遇到連續比賽,每場可休息 5 分鐘,大會得另安排場地與時間,不得異議。
16.請參賽選手斟酌身體狀況,如有不適,請勿勉強參賽,本中心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十八、  獎   勵:(三~四組取一名、五~八組取二名、九組以上取三名)
※一般組及機關團體邀請組獎勵
 1.冠軍:現金6,000元
 2.亞軍:現金4,800元
 3.季軍:現金3,600元
※獎金組獎勵
 1.冠軍:現金 18,000元
※親子組獎勵
 1.冠軍:現金2,000元
 2.亞軍:現金1,600元
 3.季軍:現金1,200元
十九、比賽球:勝利牌比賽級用球
二十、附則:
1.各參加隊員於比賽期間,請攜帶健保卡及斟酌個人習慣用藥。
2.如遇特殊事件必須更改賽程、賽制時,經大會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3.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4.本賽會所有相關經費由主辦單位負責籌措。
二十一、本賽事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得由本中心另行公佈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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