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9日 星期一

108年桃園市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區域性對抗賽競賽規程


108年桃園市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區域性對抗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為增加各基層羽球運動選手比賽經驗,促進羽球基層訓練站選  手持續參與運動訓練興趣,增進區域性運動交流,推行全民體育,驗收訓練成果,並與國際比賽潮流接軌,精進技術水準。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署、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桃園市羽球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中壢國中
五、協辦單位:桃園市私立治平高中、桃園市大園國際高中
六、比賽地點:桃園市中壢國中體育館(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
七、比賽日期:108921()922()
八、比賽用球:中華羽球協會認證比賽球
九、比賽組別及參加資格:
    ()團體賽
      1.國小中年級男子組  2.國小高年級男子組  3.國小中年級女子組    
      4.國小中年級女子組  5.國中男子組  6.國中女子組  7.高中男子組
      8.高中女子組     
【說明】:國小組中、高年級分別為五年級以下為中年級組,五年級以上
         包含五年級為於高年級,年級認定為108學年度就讀年級。
邀請北部七縣市國小、國中、高中以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每校各組至多2隊)。
十、比賽制度:
() 比賽規則各組均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所頒最新規則。
() 賽制視報名隊數及人數而定。
() 團體賽每隊報名最多6人,各組均採每局21(20平有加分)三局兩勝制,三點兩勝制(單雙單),三點都必須打完不得兼點,各隊排點不得空點,出賽名單於賽30分鐘提出,逾時以棄權論(依球場掛鐘為準)
() 兩隊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為免除冒名頂替糾紛起見,務請攜帶相關文件或證件(學生請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如現場提不出者,以棄權論。
()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循環賽計分法:
1.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結果均不予計算。
2.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以0分計算。
3.積分相等時:
 (1)兩隊積分相等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
    (A)勝點和比較之,低者出局 (依序為點→局→分);以此類推,
    (B)若存二隊相同時,以該兩隊間比賽之勝隊獲勝;
    (C)若比至勝分仍無法分勝負時,請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十一、報名: (免報名費)
(一)   日期:即日起至99日止。
(三)   聯絡電話: 0911304277    LINE:1020340     陳永銘 先生
十二、抽籤:911日上午十點於中壢國中舉行(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
十三、賽程公告:加入LINE群組公告


十四、獎勵:


 ()由大會頒發團體賽冠、亞、季軍獎盃、獎狀。

 ()參加隊數在七隊以上,取前四名第三名並列;六隊以下取二名;未達四隊參加由大會決定是否辦理該組比賽。依各組參加人數取優勝隊伍頒發獎盃或獎狀。
十五、附則:
 ()超過出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以棄權論。以大會時間為準。
 ()對於選手資格有疑慮時應於開賽前提出,以學生證為認定依據。
十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2019年9月5日 星期四

108 年新竹縣『主委盃』全國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108 年新竹縣『主委盃』全國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http://sc.piee.pw/HM8HD
一、宗 旨:倡導全民運動,提昇羽球風氣、水準,切磋球技,增進情誼。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體育總會。
三、承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新竹縣議會、新豐鄉公所、新豐鄉代表會、明新科技大學、新竹縣立竹東國中、新
竹縣東泰高中。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6 日~10 月 7 日(星期日、一)。
六、比賽地點:新竹縣明新科技大學 體育館(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 1 號)。
七、比賽組別:
(一)國小組
1.三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2.四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3.五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4.六年級: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二)國中組
1.男子單打
 2.男子雙打
 3.女子單打
 4.女子雙打
 (三)高中組
1.男子單打
 2.男子雙打
 3.女子單打
 4.女子雙打
(四)公開組
1.男子單打、雙打
 2.女子單打、雙打
 3.混合雙打
 (五)社會組
1.兩人年齡相加 70 歲組:男雙、女雙
 2.兩人年齡相加 80 歲組:男雙、女雙
 3.兩人年齡相加 90 歲組:男雙、女雙
 4.兩人年齡相加 100 歲組:男雙、女雙
 5.兩人年齡相加 110 歲組:男雙、女雙
八、參加資格:
(1)凡熱愛羽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每人限報 2 組。
(2)學生組以 108 年 9 月就讀學籍計算
(3)國小組可跨級報名。
(4)公開組每組限一位甲組球員報名。
(5)社會組謝絕甲組球員報名。
1.兩人年齡相加 70 歲組:每位球員年齡最低須滿 30 歲。
 2.兩人年齡相加 80 歲組:每位球員年齡最低須滿 35 歲。
 3.兩人年齡相加 90 歲組:每位球員年齡最低須滿 40 歲。
 4.兩人年齡相加 100 歲組:每位球員年齡最低須滿 45 歲。
 5.兩人年齡相加 110 歲組:每位球員年齡最低須滿 50 歲。
(6)屬同一組別,不得重複報名,重複報名者,以第一次出場時為其歸屬。
(7)參加比賽之球員,應攜帶相關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在學證明)以備隨時查驗,如對比賽有
意見者,請於賽前提出,賽中、賽後恕不受理,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賽者以棄權論。
九、比賽方式:大會有權更改賽制或取消該組比賽,不得異議。
(1)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球聯盟 BWF 新制所訂規
 則)。
(2)比賽皆採 31 分壹局(30 分平不加分)定勝負(16 分交換場邊)。
(3)報名組數未達三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組比賽。
(4)比賽賽制視報名隊數決定,於抽籤時決定。
(5)如有冒名頂替者,除取消其比賽資格外,該隊以棄權論。
(6)報名成功後,不得更改名單。
十、比賽制度:視參賽隊伍多寡決定。
十一、獎勵:學生組頒發獎狀、獎品,社會組頒發獎品,公開組頒發獎金,以資鼓勵。
(1)各組獎勵如下:
學生組:第一名:victor 球拍乙隻、第二名:victor 後背包乙個、第三、四名:victor 毛
巾乙條。
社會組:第一名:victor 球拍乙隻、第二名:victor 後背包乙個、第三、四名:victor 毛
巾乙條。
公開組:單打:第一名:2000 元、第二名:1500 元,第三名:1000 元、第四名:500 元。
雙打:第一名:4000 元、第二名:3000 元、第三名:2000 元、第四名:1000 元。
十二、報名辦法:完成報名後,不得要求退費(因報名組數不足,取消該組比賽之情形除外)。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8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23:59 截止。
(2)報名費:
1. 公開組:單打 400 元、雙打 800 元。
2. 學生組、社會組: 單打 300 元、雙打 600 元。
(3)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活動官網: http://hccba.ef-info.com
(4)繳費方式:
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1)至統一超商 7-11 繳款,2 萬元以下繳款手續費 15 元。
(2)使用國泰世華銀行 ATM 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 ATM 繳款手續費 15 元。
(3)使用國泰世華銀行網路銀行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網路銀行繳款 手續費 15 元。 銀
行: 國泰世華銀行(013) 嘉泰分行(2099) 戶名:毅軒實業有限公司
(4)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匯款繳費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採跨行滙款手續費 30 元。
(5)可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依各單位名稱註明匯款,經確認匯款後才會排入賽程)。
十三、抽籤日期:108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由電腦亂碼抽籤,並公告於網路。
十四、比賽用球:大會指定比賽及用球。
十五、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實行之最新規則。
十六、申訴:合法之申訴於事實發生後 30 分鐘內提出,由單位領隊或指導以書面簽
名之申訴書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繳付保證金壹仟元,經審判委員之判
決為終決,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效時,沒收保證金,充當大會獎品。
十七、附則: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佈實施之 。
十八、報名後,如因個人因素未出賽,報名費一律不退款。
十九、聯絡人:李明照 總幹事(0912535706)、田箴 組長(0976379623)。

108年花蓮縣議長盃羽球教育推廣團體交流賽競賽規程

108年花蓮縣議長盃羽球教育推廣團體交流賽競賽規程
https://www.beclass.com/rid=22415f45d229a9761b4b?fbclid=IwAR0hCdexLqANuWC6LJf-5oVLxYbQ58zYusnBp_btIAwV9vHodaiEGTAKXfU
壹、主    旨:為響應政府提倡全民運動,推動羽球運動之普及,並致力提升本縣羽球運動

風氣,特舉辦本次比賽

貳、委辦單位:花蓮縣議會

參、承辦單位:花蓮縣永冠羽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肆、協辦單位:金鴻羽球俱樂部、花蓮縣立宜昌國中

伍、贊助單位:上壘體育用品社、Dr.Pro運動用品公司

陸、比賽日期:108年9月29日(星期日)

柒、比賽地點:宜昌國中體育館(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1號)

捌、開幕時間:108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11:00時

玖、比賽組別:團體賽 (共分三組)

一、公開組:每隊限花蓮區域甲組球員一名

二、社會丙組:花蓮區域甲、乙組球員不得參賽

三、羽球入門組:一般社會大眾且符合分級資格皆可參賽

敬請參賽隊參考以下分級表,依程度報名各該組別:

建議參賽組別

能力特徵認定

公開組

1.  花蓮區域甲、乙組球員。

2.  具備豐富羽球對戰實力及比賽經驗,可快速、連續多拍來回進攻、防守能力者。

社會丙組

1.  具備基本動作,能控制擊球力量及方向。

2.  熟悉羽球技術並有基本戰術觀念、具備羽球步法概念與能力者。

羽球入門組

1.  握拍尚不熟悉,發球不穩定且經常擊球失誤。

2.  尚未具有羽球移動步法概念與能力者。

3.  握拍大致正確、稍具擊球基本動作稍具羽球步法觀念。

(註:花蓮區域甲、乙組球員名單以花蓮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網站最新公告為準,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site/2015hlcbad/)

拾、報名資格:

一、限花蓮戶籍或長期在花蓮工作愛好羽球運動之人士,符合報名資格者皆可報名。

二、凡報名者及聯絡人領隊等,均視為同意由本會將姓名刊登在本賽程、比賽結果、投保事宜及刊登比賽當日相關照片,以利資料核對是否正確及促使賽程活動順暢。

三、凡參賽選手及到場人員,均同意本會刊登比賽當日一切活動相片及影像。

四、如果不同意本會為上述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之處理者,則請自行決定不予報名;故凡報名者均視為同意本會為如上處理;本會特表示感謝配合。

拾壹、報名方式:

一、本賽事一律採網路報名:

請至 (1)「永冠羽球協會臉書網頁」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598468217110967/)→ (2)「報名與賽程系統」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2415f45d229a9761b4b進行網路報名。(註:報名表務必預先填列匯款帳號後5碼)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9月6日(星期五)24:00止。

三、報名費:每隊新臺幣(下同)2,500元(含保證金1,000元,凡參加開幕式的隊伍將

全額退還保證金)。

網路報名截止後,本會依據報名表以電話及E-mail通知繳費匯款(匯款期限為9月9日至9 月11日)。

        (聯絡人:永冠羽球協會-黃鉉文先生,電話:0919-636811)

四、繳費方式:轉帳

戶 名:永冠羽球協會

銀 行:花蓮二信 代號:216     帳 號:02000100028158

拾貳、抽籤:

一、時間:108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點整。

二、地點:花蓮縣永冠羽球協會。(花蓮市德安一街265號)

三、參賽各隊請派代表出席,不到者統一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除本會同意以外,抽籤後不得更改球員名單)

拾參、比賽規定:

一、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規則。(依世界羽聯BWF新制所訂規則)。

二、各組每點皆採新制 25分壹局(24分平不加分)定勝負(13分交換場邊)。【本會保留更改權利】

三、比賽方式視報名隊數決定採循環賽或淘汰賽,於抽籤時宣布。

四、每隊限報8人,每人限報名1隊,採三點雙打制,預賽採三點皆打之總分合計,得分高者為勝場,決賽採三點兩勝制(先贏兩點為勝),各組參賽者皆不得兼點,出賽順序如下:

(一)公開組: 若有甲組球員限打第一點男雙,二、三點男女不限。

(二)社會丙組:第二點須為混雙,一、三點男女不限。

(三)羽球入門組:三點雙打,男女不限。

五、各隊應詳閱出賽時間,並於賽前30分鐘前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20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未依規定提出名單者以棄權論,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時間為準(以大會時鐘為準 )。

六、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兩隊勝負尚未分出之前,出賽單位各點若有參賽者缺席時,視同空點(雙打時

僅一名參賽者出賽即屬空點)。空點一經判定,則不論該場已賽各點勝負如何,一概判為對方之勝場。

(二)若隊伍人員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後,只可將參賽者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亦視為空點,而判對方之勝場)。

(三)空點經判定後,僅該場判為負場,其前已賽成績保留,亦不取消往後之賽程。

七、採循環賽制時,積分算法下:

(一)勝1場得2分,敗1場得1分,棄權0分,積分多者為勝。

(二)2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三)3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勝分和)÷(負分和)之商,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2)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八、參賽隊伍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該場以棄權論,棄權後之其他賽程得依表訂時間再繼續比賽。

九、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並不宣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二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十、本會受理各組報名組數以各組報名順序前10組為限。【本會保留受理更多參賽者報名之權限】

拾肆、競賽相關規定事項:

一、本賽事係以推廣羽球運動為目的,期盼參賽者以球會友、享受羽球競技之樂趣,故請參賽隊依程度報名相符組別,切勿降級報名,本會有權於比賽時取消程度不符者之參賽資格。

二、比賽組別與賽程視報名隊數多寡而定,並由本會做最終之決議,不得異議。

三、出賽時,雙方參賽者核對身份無誤後開始比賽。比賽結束前,若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參賽者身份。

四、務必攜帶貼有相片文件正本以備查詢,若提不出證件者,裁判可判其棄權。凡發現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裁判員或裁判長可立即取消比賽資格。

拾伍、獎勵:6隊以上(含)取前3名,未滿6隊取前2名,參加隊伍名單內人員均有參加獎。

      公開團體組:冠軍4,000元(新臺幣,下同);亞軍3,000元;季軍2,000元

      社會丙組:冠軍3,000;亞軍:2,000元;季軍1,000元

      羽球入門組:前三名頒發獎品(由本會決定獎品內容)

拾陸、公告賽程:預計於108年9月23日 (星期一) 以前公告於本會網頁。

拾柒、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布實施之。

2019年9月4日 星期三

108年臺北市議長盃羽球聯誼賽競賽章程

108年臺北市議長盃羽球聯誼賽競賽章程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X2ONP9rr_mnKyXJXFc7A-ofNdmCfgwbx
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8.◎.◎.北市體競字第108◎◎◎◎號函
一、 宗    旨:為響應政府運動人口倍增計劃、提倡市民正當休閒體育活
          動、鍛鍊體魄、推廣並普及羽球運動為目的。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議會、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 贊助單位:勝利體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芳俊國際有限公司。
五、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7-8日(星期六、日)
六、 比賽地點: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7樓(臺北體育館7樓羽球館)
七、 比賽組別:
               (1)男子雙打  (2)女子雙打  (3)混合雙打
               (20-30歲組)(31-36歲組)(37-42歲組)(43-48歲組)
               (49-54歲組)(55-60歲組)(61-65歲組)(66歲組以上)
     ※年齡以身份證為憑(例如:中華民國108年減68年次等於40歲)
八、社會組參加資格:
1凡居住或工作於臺北市愛好羽球運動者均可報名參加。
2各組之參賽,均可降齡但不得越齡,若該年齡層組別報名隊數少於五隊將予以取消或合倂至前一年齡層組別,參賽球友不得異議(61歲組以上不限組數)。
3每人僅限參賽兩項且不得於同一組別重複報名同一項目(例:男雙亦可報混雙)。
4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認定之甲組球員年滿50歲可搭配1名報名參加。
九、報名手續:
(一) 日期:即日起至 10 月8日(星期二)下午五時以前截止,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會(下午13:30起)
(二) 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191號2樓
電話:02-2657-2729    傳真:02-2657-2306
e-mail:tba2996@yahoo.com.tw
(三) 報名費:(1)每項雙打600元報名費請於報名時一并繳交(如郵寄報名,匯票抬頭請填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報名時未繳交報名費者,恕不編排其賽程。
        (2)報名單以掛號郵寄或親自至主辦單位報名,謝絕傳真報名。
        (3)報名單務必填寫通訊處、電話、e-mail及傳真號碼並指定聯絡人,不以其他方式通知比賽時間。
十、抽籤:
(一)日期:108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二 )下午2 時
(二)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191號2樓
十一、用球:VICTOR勝利比賽用球(B-01新比賽級)
十二、比賽方法:
(一) 比賽賽制:視參加報名隊數決定,於抽籤時宣布,比賽均採最新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比賽辦法。
(二) 採比分25分制不加分(球落地即得分,13分換邊)
(三) 比賽日期由大會預先安排,各隊抽籤排定後,不得請求更改或退費。
(四) 參賽選手逾時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
(五) 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本會競賽組宣佈,各隊務必遵守。
(六)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七) 為免除冒名頂替糾紛起見,球員於參加比賽時,務必攜帶身分證正本或貼有相片,以證明身分及年齡之證件正本,以備查驗,如提不出者,以棄權論。
(八) 循環賽時,積分算法:
1. 勝1場得2分,敗1場得1分,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為勝。
2. 2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 3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1)總勝分和 除以 總負分和 之商,大者為勝(2)若再相等,則由裁判之抽籤決定定之。
十三、獎勵辦法:各組報名參賽隊數在十隊以上(含),取優勝4名、八隊(含)取優勝3名,由大會頒發第1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狀、獎品,第2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獎品,第3名以下獎狀、獎品,五隊(含)取優勝2名,由大會頒發獎狀、獎品。
十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由執行單位修訂公布之,實施時亦同。


108 年豐原區主委 盃全國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108 年豐原區主委 盃全國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http://tcfy.ef-info.com/
一、宗 旨:倡導全民運動,提昇羽球風氣,切磋球技,增進情誼。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體育會、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體育會羽球委員會、順譽世界企業有限公司-台灣
分公司 。
五、協辦單位:豐東羽球館、后綜高中、豐原國中。
六、比賽日期:108 年 10 月 25 日~10 月 27 日(星期五、六、日)。
 ※10 月 25 日預備日。
 ※10 月 26 日預計安排國小組(四、五、六年級單打)。
 ※10 月 27 日預計安排國小組(四、五、六年級雙打)、社會組。
七、比賽地點:豐東羽球館(臺中市豐原區豐東路 576 號)
 TEL:04-25261495 。
八、比賽組別:
(一)國小組
 1.國小四年級男生單打 2.國小四年級男生雙打
 3.國小四年級女生單打 4.國小四年級女生雙打
 5.國小五年級男生單打 6.國小五年級男生雙打
 7.國小五年級女生單打 8.國小五年級女生雙打
 9.國小六年級男生單打 10.國小六年級男生雙打
 11.國小六年級女生單打 12.國小六年級女生雙打
(二)社會組
 1.公開組男子單打 2.公開組男子雙打
 3.公開組女子單打 4.公開組女子雙打
 5.公開組混合雙打 6.男子 25 歲組雙打
 7.女子 25 歲組雙打 8.混合 25 歲組雙打
 9.男子 30 歲組雙打 10.女子 30 歲組雙打
 11.混合 30 歲組雙打 12.男子 35 歲組雙打
 13.女子 35 歲組雙打 14.混合 35 歲組雙打
 15.男子 80 歲組雙打 16.女子 80 歲組雙打
 17.混合 80 歲組雙打 18.男子 90 歲組雙打
 19.女子 90 歲組雙打 20.混合 90 歲組雙打
 21.男子 100 歲組雙打 22.女子 100 歲組雙打
 23.混合 100 歲組雙打 24.男子 110 歲組雙打
 25.女子 110 歲組雙打 26.混合 110 歲組雙打
 27.男子 120 歲組雙打 28.女子 120 歲組雙打
 29.混合 120 歲組雙打 30.男子 130 歲組雙打
31.女子 130 歲組雙打 32.混合 130 歲組雙打
九、參加資格:
 (一) 國小組:歡迎各縣市國小學生報名參加,每人限報兩項。
 ※個人賽雙打限同校學生。
 (二)公開組男、女單打,不限資格,歡迎踴躍挑戰。
 (三)公開組男、女雙打、混合雙打,限搭配一位甲組球員參加。
(四)社會個人組雙打:每人限報兩項。
※謝絕全國甲組球員參加,年滿 40 歲(含)以上除外,
※計算方式,民國 71 年次,經年次相減後為 37 歲(108-71=37)。
※可以降齡參加,不可越齡參加,女生可以打男生組。
1.男、女子及混合雙打 25 歲組:限 25 歲以下。
2.男、女子及混合雙打 30 歲組:限 26 歲~30 歲。
3.男、女子及混合雙打 35 歲組:限 31 歲~35 歲。
4.兩人相加 8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36 歲。
5.兩人相加 9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40 歲。
6.兩人相加 10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45 歲。
7.兩人相加 11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50 歲。
8.兩人相加 12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55 歲。
9.兩人相加 130 歲組男子、女子、混合雙打:參賽球員最低年齡需滿 60 歲。
 (五)屬同一組別,不得重複報名,重複報名者,以第一次出場時為其歸屬。
 (六)參加比賽之球員,應攜帶相關證件(身份證、在學證明、在職證明、相
關證明文件)以備隨時查驗,如對比賽有抗議情事者,請於賽前提出,
賽中、賽後恕不受理,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賽者以棄權論。
十、比賽方式:大會有權更改賽制或取消該組比賽,不得異議。
(一)國小組:每局以 21 分決勝負,11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二)社會組:預賽每局以 21 分決勝負,11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決賽每局以 30 分決勝負,15 分換邊,不延長加賽。
十一、比賽制度:視參賽隊伍多寡決定。
十二、獎勵:頒發獎狀及兌換劵,以資鼓勵。
1.兌換劵以 Bonny 系列等值產品兌換為限,如欲兌換超值產品,需以現
 金補足差額,如有兌換不足額,不得要求退換現金。
 2.兌換劵之使用,以本次比賽期間為限(10 月 25、26、27 日),
逾期無效。
 3.各組獎勵如下:
組 別 冠 軍 亞 軍 季 軍 第五~八名
學生個人單打
1,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8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6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獎狀
學生個人雙打
2,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1,5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1,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獎狀
社會個人雙打
3,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2,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1,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獎狀
公開組單打
3,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2,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1,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獎狀
公開組雙打
4,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3,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2,000 元兌換劵
及獎狀
獎狀
十三、報名辦法:完成報名後,不得要求退費。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8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23:59 截止。
 (2)報名費:單打 400 元,雙打 500 元。
 (3)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http://tcfy.ef-info.com/
 ※報名截止後 2 天,本會會公告名單在豐原區羽球委員會臉書粉絲專頁
 及豐原區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Facebook(臉書)社團,如有疑問及錯誤,
 請在公告後 2 天內聯絡聯絡人更正。
 聯絡人:總幹事-劉佳城 電話:0923148377
 副總幹事-陳月品 電話:0932528655
 副總幹事-劉彥男 電話:0923506848
 (4)繳費方式:
1.由台北富邦銀行各分行取無摺存款單直接存入(存款人請寫”豐原
主委盃-單位+匯款人)。
2.由各金融機構電匯採存簿電匯入戶(存款人請寫”豐原主委盃-單位
 +匯款人)。
3.不接受郵局劃撥繳費及金融卡轉帳。
4.存入戶名:豐原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謝志忠
5.存入帳號:台北富邦銀行(代號 012)豐原分行,帳號:680102316216。
十四、抽籤日期:民國 108 年 10 月 5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在豐東羽球館
抽籤,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五、比賽用球: 比賽級用球。
十六、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實行之最新規則。
十七、申訴:合法之申訴於事實發生後 30 分鐘內提出,由單位領隊或指導以書
面簽名之申訴書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繳付保證金壹仟元,經審判
委員之判決為終決,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效時,沒收保證金,充當大
會獎品。
十八、附則: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

108年臺北市中正盃羽球錦標賽競賽章程

108年臺北市中正盃羽球錦標賽競賽章程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0B3F4lEjawytdYWFERVJQYlFaRDA?fbclid=IwAR2_qfUBR3hMS03qtBtGVzk68haJP6O2x8sJ03YAlxwDNF7CRj2nXIcNkvY
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8.0.00北市體輔字第108000000號函辦理
一、宗    旨: 為響應政府運動人口倍增計劃,提倡國民體育,鍛鍊體魄,推廣並普及羽球運動為目的。
二、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三、主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
五、贊助單位: 勝利體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東易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六、日    期: 中華民國108年12月8日(星期日)起至12月13日(星期五),共6天。
七、地    點: 臺北體育館7樓羽球館(南京東路四段10號)
八、比賽分組:
(一)團體賽:
 1.高中男子組    2.高中女子組    3.國中男子組
 4.國中女子組    5.六年級男生組   6.六年級女生組
 7.五年級男生組  8.五年級女生組   9.四年級男生組
10.四年級女生組
(二)個人賽:(單、雙打)
 1.高中男子組    2.高中女子組       3.國中男子組
 4.國中女子組    5.小六男子組       6.小六女子組
7.小五男子組    8.小五女子組       9.小四男子組
10.小四女子組
九、參加資格:
(一) 凡就學高中(職)以下(含國中、國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甲組球員可代表學校參加團體賽,但請勿報名個人賽乙組。
十、報名手續:
(一)日  期:即日起至108/10/4日下午五時以前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會。
(二) 地  點: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91號2樓
電  話:02-2657-2729(0918-811-000李先生);傳真:02-26572306
e-mail:tba2996@yahoo.com.tw
(三)報 名 費: 團體賽每隊新台幣1200元、個人賽單打每組400元、雙打每組600元,報名費請於報名時繳交。(如郵寄報名費,匯票抬頭: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報名時未繳交報名費者,恕不編排其賽程)
(四) 報名單格式已改為EXCEL檔案,電腦繕打後印出紙本,以掛號郵寄或親自至主辦單位報名(下午13:30),謝絕傳真報名。另務必將電子檔以e-mail方式傳送至本會電子信箱e-mail:tba2996@yahoo.com.tw
(五) 為求資料正確,並簡化作業報名表務必請以電腦繕打,並依格式完整填寫相關資料,賽程將以e-mail通知。
(六) 每人最多限報2項(若參加團體賽,僅可再報1項個人賽),如果未報名參加團體賽可報名參加2項個人賽,惟賽程時間衝突必須選擇其中一項比賽。
(七) 個人賽部份如同校人員不足亦可跨校組合。
十一、抽    籤:
(一) 日期:108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
(二) 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91號2樓(同報名地點)
十二、用    球:VICTOR勝利比賽用球(B-01比賽級)
十三、比賽方法:
(一) 比賽賽制: 團體賽及個人賽均採單淘汰制。
(二) 比賽採用最新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比賽辦法。
(三) 比賽日期由大會預先安排,各隊抽籤排定後不得要求更改或退費。
(四) 參賽選手逾時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以球場掛鐘為準)。
(五) 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本會競賽組宣佈,各隊務必遵守。
(六)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七) 為免除冒名頂替糾紛起見,務請攜帶相關文件或證件(學生請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如現場提不出者,以棄權論。
(八) 團體賽程結束後再進行個人賽, 團體賽採雙、單、雙三點制,排點順序不得輪空,比賽勝二點即判獲勝(未賽之一點不實施),不可兼打,出賽名單於賽前30分鐘提出,逾時以棄權論(依球場掛鐘為準)。
(九) 個人賽採三戰二勝21分決勝負,若20分平分時以先勝2分者勝。
(十) 國小團體賽已區分男、女及四、五、六年級,惟男生組人數不足時同年級之女生可遞補男生之缺額(以偏鄉學校國小為主),如團體人數足夠,以同性別出賽為主,不得誇組參賽,如經查獲或經對方抗議則取消比賽資格。
(十一) 團體賽每隊報名員額最多以7人為限。
十四、防護站免費提供基本防護與基本傷口處理,如需運動貼布、肌力貼布及各部位護具均請運動員自備,由防護員代為包紮固定。
十五、領隊會議: 時間和地點於通知賽程時一倂通知
十六、抗議:各隊如有抗議事件,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由教練以書面正式提出抗議書及保證金壹仟元送達大會審查,以本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抗議不成保證金沒收)。
十七、獎勵:
(一) 由大會頒發團體賽冠、亞、季軍獎盃、獎狀、獎品,個人賽頒發前三名獎牌、獎狀、獎品,四~八名獎狀。
(二) 參加隊數在七隊以上,取優勝三名;六隊以下取二名;未達四隊參加由大會決定是否辦理該組比賽。
(三) 由大會頒發團體賽隊伍冠、亞、季軍教練2名,個人賽組前三名教練1名獎狀(以報名表單教練欄位登錄之教練為準)。
十八、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將由主辦單位修訂公布之,實施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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